第二单元·第三课《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》
第一课时:生命与健康的权利
初二( )班 学号: 姓名: 年 月 日
学习目标:
1.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,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;
2.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可侵害,法律对未成年人和健康给予特殊保护;
3.争取分辨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;
学习过程:
一、新课学习
〖一.生命与健康的权利〗
1.什么是人格权
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,是公民的基本权利。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大类。人格权是人格的一部分,它与生命相伴,由每个人单独享受,不得转让、抛弃、继承,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,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。
公民人格权的法律特征:
(1) 人格权具有专属性。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紧密相连,不可分离。一方面,人格权随权利主体存在而存在,离开作为权利主体的人身,人格权既不存在;另一方面,人格权只能由权利主体本人享有,除法律规定外,人格权不得而知以任何形式放弃、转让和继承,比如财产权可以依法被继承,但著作或发明的创作权和荣誉权永远属于作者或发明者,一般不会随死亡而改变。
(2) 人格权与所有权、其他物权、债权等财产权相对,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或直接的经济内容。生命、健康、名誉、自由等人格权利体现为一定的精神利益,难以用经济学上的价值衡量,无法用金钱计算和衡量,与财产无直接联系。
(3) 人格权具有固定性,是主体对于自身生命、健康、荣誉、肖像等人格利益的权利、人格因人的出生而自然发生,因死亡而自然消灭,同人的生命相始终。权利的主体不论年龄、智力、地位、财产收入等方面存在什么区别,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,而不论是否参与法律关系。
展示自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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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)以上行为,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?
2.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
(I)生命健康权的含义
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和生理机能的权利。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(II)生命健康权内容
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包办三类:
①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权益的权利,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。生命对于任何人都只有一次,具有很高的价值,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,生命丧失,任何权利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;
②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,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、具有良好心理的权利。健康指生理、心理的健康。公民的健康指公民有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,同时当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,可以请求司法保护;
③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。即使未造成对公民个人生理机能、功能的破坏,但只要对公民身体的破坏都是侵害身体权。
2.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
(I)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含义
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指公民的人身和意志由自己支配和控制,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、拘禁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。
(II)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
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、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。没有人身自由,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。
(III)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的内容
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;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;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;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;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〖二.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〗
1.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
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,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未来,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。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,识别和避开危险的能力还不够,因此,我国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,特别规定禁止虐待、遗弃未成年人、禁止溺婴、弃婴;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禁止安排成年人(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)从事矿山井下、有毒、有害、劳动强度大的劳动;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;不得允许和强迫未成年人结婚,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等。
课堂小结:
生命健康权是 人格权
首要的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
生命与健 人身自由权
康的权利 法律捍卫我们 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
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制裁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行为
二、分层练习
【选择题】
(1)单项选择题;
题号 | 1 | 2 | 3 | 4 | 5 |
答案 |
1.公民最根本的人格权是 。
A.生命健康权 B.名誉权 C.隐私权 D.休息权
2.人格权就是人的权利,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它包括 。
A.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
B.自由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
C.生命健康权、自由权、隐私权
D.自由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
3.2004年7月21日,我国公民赵燕在赴美从事商务活动中,被美移民执法人员无端殴打身体多处受伤,精神受到摧残,美移民执法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公民赵燕的 。
A.荣誉权 B.名誉权 C.人身自由权 D.生命健康权
4.某私营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“劳动者在本企业劳动,发生一切工伤事故,死伤一概由工人本人负责,企业一概不负责。”这一合同 。
A.是有效合同,因为它是双方协定一致的
B.是有效合同,因为它符合平等自愿原则
C.是无效合同,因为它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定
D.是无效合同,因为它不符合工人的意愿
5.下列关于公民的健康健康权的说法,错误的是 。
A.由生命权和健康权、隐私权组成
B.受我国法律保护
C.受到非法侵害时,受害人有权进行自卫,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
D.是公民最首要的人格权
【判断题】
题号 | 1 | 2 | 3 | 4 | 5 |
答案 |
1.人格权是做人的基本权利,它与生命相伴,从出生就伴随着我们。
2.在所有人格权中,生命健康权居于首位。
3.女青年白某因医疗事故而残疾,医院侵犯了白某的肖像权。
4.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,其他公民无权制止侵害行为。
5.在我国,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法律加以保护。
【自主探究】
1.法律既然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,就不应该规定死刑。
?)这种观点对吗?为什么?
2.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,但为了打击违法犯罪,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,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。
?)这种观点对吗?为什么?
【中考演练】
1.动画片片《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》中的大头儿子活泼可爱的形象,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可前不久,安徽多个城市也出现了许多“大头娃娃”。他们营养不良、头脸浮肿、四肢细短……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都是食用了劣质奶粉!一袋袋伪劣奶粉,残害了多少花二般的生命;一个个“大头娃娃”,仿佛无声地控诉:谁来为我们脆弱的生命设防?
?)劣质奶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?
?)我们应该如何为这些脆弱的生命设防?